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六段锦商业街资产招租方案
为打造内江外滩观景夜市,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夜间消费,按照内府阅【2020】50号文件精神,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宏公司)拟将六段锦商业街闲置商铺按市场规则对外招租。现结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招租方案:
一、 拟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
该批资产由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二、出租资产的目的及可行性
该批资产具有明确产权,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特对外公开竞租。
三、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序号 |
房产证号 |
资产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租金底价 (元/平方米/月) |
1 |
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6107820号、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6107836号、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6107835号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530号、536号、538号 |
1635.27 |
3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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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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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租赁用途及期限
1、租赁用途:商业服务,租赁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租赁期限:2年。租赁的实际起止时间以承租方和嘉宏公司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五、租金收缴办法、租金价格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租金的支付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每月缴纳一次房屋租金给嘉宏公司。
2、租金价格及递增方式: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中3倍月租金金额取整收取。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次性付给嘉宏公司。
六、承租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气费等其他日常经营费用。
3、未经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4、如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投资装修后,将本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的需提前取得出租方的授权。
5、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非经我司许可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七、出租底价拟订依据
根据内江市德胜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江德胜[2021]字第A169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招租底价。
八、招租方式
在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hcjjt.com/)公开竞价租赁。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到嘉宏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报名登记。挂牌期满(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若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产生,则采取竞价方式,最高报价者将被确定为承租方。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则按不低于挂牌租金底价协议成交。
九、其他事宜
1、出租资产均按现状出租,竞租方在竞标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
2、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本招租方案未列明的,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附:出租资产场地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