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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492-496号(六段锦太平洋广场部分场地及3个玻璃球体) 整体招租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3

按照内江市委、市政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六段锦夜间经济带建设,打造“内江外滩”,带动中区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城市活力,拓展消费空间,我部门拟将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492-496号(六段锦太平洋广场部分场地)【面积474.72平方米】整体对外招租,用于打造夜间集市,提升商业街人气。现结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场地招租方案。

一、 拟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

该资产由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二、出租资产的目的及可行性

该场地仅有土地证,为打造夜间集市,提升六段锦商业街人气,营造浓厚商业氛围,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特对外整体招租。

三、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

资产座落位置

面积

约㎡

租金底价

(元/月

1

市国用(2016)第006338号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492-496号(六段锦太平洋广场部分场地及3个玻璃球体)

474.72

8000

合计

 

 

474.72

 

四、租赁用途及期限

1、租赁用途:夜间集市。

2、租赁期限:1至2年。租赁的实际起止时间以承租方和嘉宏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时间为准。

3、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的实际起止日期以承租方和嘉宏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时间为准。

五、租金收缴办法、租金价格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租金的支付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每月缴纳一次房屋租金给嘉宏公司。

2、租金价格:8000.00元/月/起。递增方式:无。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中3倍月租金金额取整收取。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次性付给嘉宏公司。

六、承租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管理费等其他日常经营费用。

3、承租方需合理规划夜间集市摊位,并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报备、规范管理。未经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租赁用途。

4、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非经我司许可不得改变租赁场地主体结构及原有设施设备,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七、出租底价拟订依据

根据内江市德胜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江德胜[2023]字第A304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招租底价。

八、招租方式

在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hcjjt.com/)公开竞价租赁。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到嘉宏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报名登记。若挂牌期满(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产生,则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竞价时间及竞价地点经公司资产部、党群部、招标合约部商议后另行通知。同等条件下最高报价者将被确定为承租方。若出现报价最高的单位超过两家单位时,由项目业主评审小组在最高报价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服务商。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则按不低于挂牌租金底价协议成交。

九、其他事宜

1、出租资产均按现状出租,竞租方在竞标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

2、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本招租方案未列明的,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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